吴中区车坊小学退休教师协会章程
吴中区车坊小学退休教师协会章程〈试行〉
第一条 名 称
本会定名为吴中区车坊小学退休教师分会。本会是吴中区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的团体会员。
第二条 会 员
凡吴中区车坊小学退休教师,均可自愿加入本会。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第三条 组 织
本会由会员会议选举产生协会组织。协会设主任1人,由校方工会主席兼任退协主任,负责协会工作;设副主任2人,由校方提名热心退休教师联络,方便到校联络组织,具有一定组织能力,年龄适合的退休教师担任;设秘书长1人。任期三年,连选连任。为了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,根据需要可聘请1——2人担任名誉理事长。
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
权利:
1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2、向本会反映退(离)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;
3、有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;
4、有自动退会的自由;
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章程;
2、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;
3、缴纳会费。
第五条 任 务
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提出的“六有”方针(即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教),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。
1、不定期举行座谈会、讨论会,活跃会员的学习生活,适当开展学习、参观活动,陶冶身心。
2、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的活动。
3、积极创造条件,组织各种面向学校、社会的服务。鼓励退休教师继续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4、贯彻落实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维护会员和退(离)休教师的合法权益。按规定组织年度医疗报销审核、申报。
5、进行调查研究,争取政府和学校政策可能下的关心,争取每年一次的体检保障,按规定做好退休教师参加老年大学学费报销,做好本镇统一的重阳节、春节慰问金发放。
6、经常宣传党的退(离)休干部政策及老龄工作方针,并促进贯彻落实。
7、在学校党支部、行政的领导下,工会指导支持下,自主搞好老年工作。
第六条 经 费
1、退教协所收会员交纳会费的提成部分;
2、学校行政在政策可能之下适当拨款,争取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赞助;
第七条 附 则
本章程未尽事项,由本会理事会讨论决定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
吴中区车坊小学退休教师协会
二0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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